Thursday, March 26, 2009

sensitive park for mental retard and dementia people




丹麥智障公園

在丹麥哥本哈根市區有個心智障礙者的公園,這個公園呈長條狀,隔一條十米的馬路就是一個心智障礙中心,兩者都在社區裡。以下從設計特色和施工資源兩個角度來討論。
  這個公園長近三百公尺,寬四十公尺,對所有社區居民開放,唯獨敬告民眾不要牽狗在內散步,因為這可能會嚇到心智障礙的人。一般人不經意的把心智障礙概括化,其實有很多種,有的會很不習慣陌生的狗或別的動物。
公園內有各種設施供休閒遊憩,依照參與規劃的社區牧師彼得布賀的解釋,陳設物係依據人的感官特性而來,如人有嗅覺、聽覺、觸覺、視覺等。因此園中種各式各樣味道的花草,有經互動可以發出聲音的設施,例如一排打擊音樂鋼管,還有刻意增加水流聲的斜坡噴水道,各種觸感的扶手,彩色玻璃的隧道等。此外,還有玩平衡的搖擺平台,隆起的涼亭斜坡道,圓形橡皮墊的大型安全鞦韆等,變化非常多。在其中行走覺得很好玩,在一旁的人行道上與公園平行散步看公園內,也是一種值得欣賞的景觀。而整個人行道與公園的沿線都有大樹,到秋天全為金黃色,風中搖擺對比藍天非常美麗,總體來說,就是一種很好的生活氛圍。
這個公園一旁就是智障安養中心,等於延伸了智障者的活動空間,而且是考量他們的安全和需要而設。依照靈性護理學者Carson(1989)的觀點,人是由身心與靈三個部份組合並相互影響,身的部份是透過與外界的互動而感知存在與價值,上述的設計正是刺激了身的部份,透過對身的刺激促進良好的情緒與自我,進而更感覺到自己活著可以享受為人的樂趣,因而覺得更有意義與價值,因為這些設計讓智障者多面向經驗到世界的美好,體驗到生活的樂趣。
  這個公園建置時由政府邀請失業者參與,讓失業者領失業補助也同時對社會有貢獻,使失業的人雖無職場成就感卻在建置公園有成就感,尤其是為智障者而工作,滿足智障者的需要,亦更珍惜自己與生俱來的能力。其實這個公園的工程不需太複雜施工技術也不算高危險性,而且施工者也可有一定程度的創造性參與。回到Carson(1989)的觀點,公園除了 對智障者的生活價值提昇以外,對失業者的生活尊嚴與生活價值也有很大幫助。可見一件事可以同時造就好多人,只要來自明確而有建設性的出發點。
  2004年我首次參訪這個公園,正值台灣推動擴大就業方案。那時政府從行政院到基層許多公家機關都有失業者進入服務。我住在高雄,對這種擴大就業方案實施較印象深刻的是看到在高雄市許多十字路口早晚都有來自這種計畫的人力指揮交通。有的路口明明紅綠燈正常而且已經有交通警察和替代役男,四個角落還有四位甚至更多的擴大就業方案而來的民眾拿著紅旗子按著紅綠燈比旗號以示通行否。我非常納悶這些人顯然聽覺與肢體行動能力正常,卻在大馬路上做警察與紅綠燈已經在執行的工作,他們難道沒有別的更適合的工作可以貢獻社會嗎?這樣子月領一萬多元,難道他們不覺得無聊或者意義感成就感比較低嗎?難道政府拿不出更好的方法幫助他們從事更有成長和貢獻的工作設計嗎?
  後來我在好幾個演講場合不斷提出這樣的問題,並以丹麥的智障公園的故事為例。結果有一次有真正參與擴大就業方案的朋友私下回答我,表示其實不在乎我認為的那種成就感,而且覺得在十字路口比一比就能領一萬多也感覺到比較輕鬆。這人的話也許不能代表所有擔任同樣工作的人的感受,但至少給了我一點答案。也許真的是國情不同,所以政府的想法和民眾的想法也不一樣。
  另外,在參訪回到台灣後,見到高雄市政府把許多公園裡的搖椅都銲接成不能搖,我曾問工務局,局長說因為搖椅曾經夾傷人,為了避免再夾傷人要國賠,所以全部焊起來,變成遠遠看公園都有搖椅其實都不能動。我又問為什麼容易夾傷而且會夾斷手腳甚至發生生命危險,局長說因為搖椅材質是很厚重的鋼管,用特別厚重則是因為要禁得起破壞和不正確的使用,以免花了錢太快壞掉。這似乎是一個缺乏國民道德的社會和一個想不出更好辦法的政府互動之下的結果。其實國民道德也許有落差,但是看看丹麥這個智障公園的鞦韆,也很厚重,但是非常安全。從環型橡皮造型和距離地面的高度以及地面上的細紗石就可看到很不容意夾傷人而且非常耐用,也沒辦法搖的非常劇烈,達到遊樂目的卻很不容意破壞或發生危險。我相信這種設計需要一些成本,但是顯然不是非常昂貴,也扯不上什麼科技,還是在乎人怎麼想使用者的需要以及維護管理的成本。除了設施的設計問題,我還曾看到台灣公園的殘障廁所被清掃人員封起來拿來當掃具間,我問為什麼?工務局的人回答我是因為清掃人員怕大家把廁所弄髒,增加麻煩,放掃具正好掃具也不容易失竊。這當然也很奇怪,因為廁所是為人的使用而設計的。但這倒讓我想到,丹麥的這個公園並無廁所,也許是因為公園不算大,而且就在社區裡,距離人們的住處不遠,所以不建廁所。有時我們非常為民眾考量,想到要建廁所,既然建,就得想到管理的方式,我們不能期待國民的公德心一日改變,但也許正因如此,我們需要多花心思設計。
2004年我首次看到這個公園,梯形小瀑布還蓋著帆布正在興建,2005年再去以見潺潺流水聲真的很特別,2008年第三度拜訪,這個公園還是維持的很好而且更漂亮,可見禁得起考驗而且還像好的電腦設計一樣可以不斷擴充新硬體呢。2008年我經過時,看著智障者來來往往,心有所感,覺得因為這樣的公園,作為一個旁觀者等於更有機會看到智障者生活的多面向,在這些設施中他們可以展現更多自己的能力並享受樂趣,無形中讓我對智障者的認識也更多。由此來看,這個公園除了服務智障者,還可讓社區民眾對智障者的生活面貌改觀,這也是另一個好處。
台灣很多人反對智障安養中心設置在自己的社區,直到2008年,如創世基金會還是在高雄市受到排擠,而台南市政府想在灣裡地區建銀髮村也受到民眾以影響地價和地方發展為由強烈反對。反對的人們年年在廟宇辦慈善活動和清寒獎助學金,卻對老殘相關建設完全持另一種態度。我認為除了人的私心以外,也許政府和相關的非營利組織除了想幫助弱勢者之外,也應想些新的辦法來影響人們對於弱勢者的看法,而不是只有對這些反對感到無奈或者譴責。丹麥智障公園以及一旁的智障安養中心都可以給我們很多想像空間。

延伸思考:
1.您有去過台灣的公園嗎?有哪些讓你印象深刻的感受?
2.你對台灣公園的最大期待是什麼?
3.你見過台灣公園有哪些良好而富創意的設計?
4.如果換成你來設計智障者公園或者為其他特定族群設置的公園,你有什麼想法?
5.關於使用器材和遊樂的公德心問題,你有什麼看法?你覺得可以如何導引民眾減少對公共環境的傷害?甚至對公共環境有參與維持?
6.你有沒有聽過或親深經驗過國外的社區公園或者為特定使用族群設置的公園,你希望分享的?
7.對於失業擴大就業方案與公共設施建置,你有別的創意組合嗎?你的跟據理念是什麼?可執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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